青年闖「黃店」刀傷女店主 求情稱以為黃絲受美國操控 認罪候判

無業青年,突闖入慈雲山「黃店」八道餐廳,並持刀刺傷女店主的頭及頸,當場被食客制服。青年今(7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等罪,求情稱自小想法奇怪,對美國、日本「欺凌」中國的歷史感怨恨,及後經歷社會事件,引發其對過往對欺凌者的憎恨,並認為「黃絲」背後受到美國操控,誤把示威者與欺凌者混為一談,他在本案發生後才知自己患有精神病。法官把案押後至11月21日判刑,待索精神及心理報告。

被告馮志達(20歲,無業),承認各一項蓄意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指他於2022年8月24日,在慈雲山嘉華大廈地下 A&C舖「八道餐廳」,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姓人士身體受嚴重傷害;以及在黃大仙警署管有一把黑色柄生果刀,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。

被告馮志遠斬傷女店主後被現場食客制伏。(蔡正邦攝)
被告馮志達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及藏攻擊性武器罪。(林澤鋒攝)
律師求情指被告馮志達在案發後才知自己患有精神病。(林澤鋒攝)
姓曾女事主頭部有刀傷,事發後能自行行上救護車。(林澤鋒攝)
救護員為女事主包紮傷口,她之後被送往醫院治理。(蔡正邦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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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入店後亮刀斬店主

案情指,曾姓女事主是「八道餐廳」經營者,與被告互不相識。當日上午,被告走進餐廳,曾上前招呼並著被告掃「安心出行」。被告問餐廳是否在營業,然後掏出一把刀刃長約11 厘米的刀,斬向曾的頭部兩下。

食客合力制伏被告

曾即流血及跑離被告,並嘗試用手擋駕,期間扭傷腳踝倒在地上。被告追上並用刀刺向曾的右肩。一名食客見狀大叫:「唔好!」另一食客即上前捉住被告右手將其制伏。約半分鐘後,被告冷靜下來並丟下刀。

被捕稱:我唔中意間舖

警員到場時被告已被制服在地,他當場承認:「因為我唔中意間舖,所以我就帶咗把刀去傷間舖人邊啲人。」他被帶返警署搜身,發現其背包藏著另一把刀,他承認該刀亦是用來斬人之用。

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因一時衝動,拿刀刺向曾的頭部兩下,再「片」她頸部一下。曾倒地後,他仍想再刺其頭部,但已被阻止。被告又指,因為八道餐廳是「黃店」,與其政治立場不同,所以不喜歡該餐廳。

平時過度幻想也會戳空氣

被告又透露他自16歲便知有性無能,事發前一個月購買涉案兩把刀,又因過度幻想而會戳空氣。

曾事後送院治理,發現她的頭皮兩處各2厘米表面裂傷,右頸及右肩亦有裂傷,接受治療後同日出院。

律師指被告會幻想自己是國家主席

辯方律師求情指,被告性格內向,兒時有些不好經歷,智商亦是低於正常水平,本案發生後才知有精神病。他自小便有古怪想法,如會幻想自己是國家主席,又希望把非洲人基因植入中國人體內,令中國人體魄更好,打仗便能獲勝。

社會事件引發對欺凌者的憎恨

辯方又指,本案源於被告對美國、日本的憎恨,因據歷史記載,美日曾經欺凌中國。及至2019年社會事件,引發他對過往欺凌者的憎恨,他認為「黃絲」受到美國操控,遂將「黃絲」與欺凌者混為一談,終釀是次慘劇。

辯方形容本案「骨子裏不是源於政見問題」,社會事件只是導火線,又呈上《文匯報》報道稱,曾的傷勢並不嚴重,遇襲後在現場包紮後可自行步上救護車。

案件編號:DCCC 511/2023